关于我院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公示
根据《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(新开展)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的通知》(皖医保秘〔2021〕53号)等文件规定,结合专家集体审核意见,经研究,同意我院申请的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,试行价格自2022年2月7日起执行,试行期两年。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:
亳州市医疗保障局
2022年2月7日
关于我院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公示
根据《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(新开展)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的通知》(皖医保秘〔2021〕53号)等文件规定,结合专家集体审核意见,经研究,同意我院申请的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,试行价格自2022年2月7日起执行,试行期两年。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:
亳州市医疗保障局
2022年2月7日